30日下午,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联组会议就道路交通安全展开专题询问。在15分钟道路交通宣传片播放后,8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一位来自基层的省人大代表向6厅局负责人发问,交通拥堵、停车难、驾考难、电动车管理,以及超限超载治理等“顽疾”被一一提出,破解道路交通中凸显的一连串矛盾问题,各厅局负责人纷纷“出招”。
道路安全设施未跟上
将无条件整改“危险路段”
毕华委员问:海南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曾明确,道路建设中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然而目前海南新建道路中仍有很多不符合条件,海南要采取怎么样的措施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董宪曾答:海南早期道路安全设施情况很多人都了解,即便是最繁忙的东线高速也是由省道改造而来,改造前交通事故屡屡发生,而一些高速路段缺乏服务区,过去都是先有加油站,然后扩建成服务区,这使得出入引道的安全隐患非常大,可以说海南交通安全设施“历史欠账”不少。现在我们分段控制整改,全力落实“三同时”,在勘察设计阶段就要求设计单位对所有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解决排查问题在先;在施工阶段,把所有安全因素考虑到最高级别,绝不允许随意降低施工标准;对于更改设计方案的工程,省交通运输厅将会把安全设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在验收环节强化监管。排查中发现安全设施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